北檢保護不了自己,如何保護人民?

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1216日諭令高虹安以60萬元交保,當天北檢頂樓國旗杆上,卻被人偷偷掛上民進黨旗。據了解,該名升旗者為男子田山盛國,涉及多起抗議民進黨的陳抗事件,也曾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噴漆,抗議不准中天新聞台換照,政治立場鮮明。田山說,掛上民進黨旗與高案無關,是因為北檢基層官員職員集團找人請託自己,掛民進黨旗跟社會大眾求救,希望能夠敲打一下高層朋友,包含柯建銘適可而止,不要太過分。

柯建銘是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沈慧虹競選總幹事,高虹安涉貪,剽竊論文、侵害著作權等等劣跡,柯建銘曾發表多起言論批評高虹安,眾所皆知,田山是深藍深紅的政治偏激份子,掛旗要敲打柯建銘,卻說跟高案無關,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北檢偵辦高虹安涉貪,藍白名嘴又是那套民進黨政治打壓來說嘴,但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千古名言,是國民黨許水德自己認證的,如果真有利用司法打壓異己,是國民黨的專利,很難跟民進黨扯上關係。

就說高虹安案吧,就之前發生多起議員詐領助理費案,多數議員均被法院收押,而高虹安涉貪事證經週刊或媒體報導,可謂證據確鑿,沒想到高虹安僅以60萬元交保,如果民進黨真要政治施壓,也有能力施壓,那北檢應該配合聲押高虹安,法院立即收押,讓高虹安無法就任新竹市長,市長重選,對民進黨豈非更加有利?或許有人會說,高虹安有立法院保護傘,聲押或收押是打假球,然而,聲押高虹安要立法院院會同意,立法院目前仍是民進黨佔多數,民進黨真要政治辦案,聲押或收押會有什麼問題呢?結果,高虹安不僅沒有被收押,僅以60萬交保,相較於北市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助理費,被告發金額僅20餘萬,最後以罪證不足不起訴結案,而高虹安事證甚為明確,在12月16日約談高虹安時,週刊披露涉貪金額高達80餘萬元(週刊後來又爆高虹安詐領辦公事務費,可能有上百萬元),較林穎孟數倍之多,林穎孟卻被要求以100萬元重金交保;尤有甚者,高虹安轉至北檢複訊時,兩手空空被調查員護送進地檢署應訊,相較於林穎孟當時被帶至北檢複訊,是被上銬帶進地檢署,倘檢察官被疑為辦案不公,是厚待高虹安對他人虧待的不公,而非對高虹安不公,如果這是民進黨政治施壓,竟然手段拙劣非僅沒有聲押高虹安,連交保金額都那麼低,也不用上手銬,民進黨到底懂不懂什麼叫政治施壓?

我的職業出入地檢署跟法院像在走灶咖,卻僅能在4樓以下活動,4樓以下雖是公共場所,非訴訟當事人也不能任意進入,大門口也管制受檢,從來沒有機會上4樓以上重地,因為這些樓層屬院檢職員上班地點,沒有證件或卡片根本無法進入,所以4樓以上非屬公共場域,未經允許進入該場域而可直通頂樓陽台,應已涉犯無故侵入建築物罪,是故,田山說是北檢基層官員請託掛旗,如果真有此事,那該數名集體官員,應構成教唆犯罪,知法犯法更應嚴辦,然而,更令人擔心的是,如果連地檢署都保護不了自己,人民還能期待檢察署保護人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