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抗議夯「反對歧視愛公平」的牌仔tio̍h換人夯!

  中配抗議夯「反對歧視愛公平」的牌仔tio̍h換人夯!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優先法案修改《台灣地區kah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關係條例),中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ùi 6年改作4年。民眾黨團表示,縮短到4年原本tio̍hin的政策主張,會趕緊提出修法版本。

外配」tio̍h是外國人來台灣作子婿抑是新婦。「中配」tio̍h是中國人來台灣作子婿抑是新婦。中配行出來遊行,夯的牌仔講:「反對歧視愛公平,身分證6年改作4年」。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法治、講人權的國家,那會使有歧視、無平等的代誌咧?原來in講的歧視、無平等是kah「外配」比。咱來kā看「外配」、「中配」雙方之間有偌呢歧視、無公平。

「外配」結婚了,tio̍h根據國籍法規定,向戶籍事務所作結婚登記,申請居留簽證,申請外僑居留權。連續3年居留(每年tio̍h超過183工),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辦理喪失原屬國籍,取得中國華民國國籍,申請長期居留證。居留5年期間,第1年完全bē使離境,第2年開始每年佇台灣居留tio̍h超過270工。第5年佇台灣居留tio̍h超過183工。3年加5年,8年了才會使申請定居證,申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中配」先佇中國辦理結婚登記,作結婚公證,文書認證,團聚。向戶籍事務所登記結婚,申請依親居留,滿4年(每年tio̍h居留超過183工)申請長期居留,滿2年申請定居,提出喪失原戶籍證明,請領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外配」kah「中配」的差別:一,「外配」歸化1年後,tio̍h放棄原國籍;「中配」干單放棄中國戶籍、免放棄中國國籍。二,「外配」tio̍h參與歸化考試,內容有關係台灣的國民權利義務常識;「中配」無需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所以免歸化考試。三,「中配」tio̍h 6年才會tàng領取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外配」tio̍h 8年。四,「中配」定居後,會使申請父母、12歲以下直系親屬來台灣依親定居,70歲以上的父母會tàng享用台灣的健保;「外配」的父母干單會tàng來台灣探親、bē使定居,70歲以上的父母mā bē-tàng享用台灣的健保。

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長蔣萬安講:台灣是一個民主多元的社會,而且尊重人權,設使「中配」kah「外配」的兩種標準差別誠明顯。真希望會tàng尊重人權。若是chiah呢無一致的標準,真歹佇人權頂面chhōe-tio̍h理由。請民進黨立法委員khah拚勢一下,修改有關條例,所有來台灣作子婿抑是新婦的外國人干單一種「外配」,無啥物「中配」。所有的「外配」權利義務攏仝款。若無修改,「中配」抗議所夯「反對歧視愛公平」的牌仔tio̍h換「外配」來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