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草案嚴懲替代役男躲召訓 役政署:將積極配合立院修法

替代役服役期滿後的「演訓召集」,2021年召訓數僅佔列管備役役男人數的0.86%。立委羅美玲與湯蕙禎分別提出「替代役實施條例增訂第55條之5條文草案」,明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無故不參加平時演訓召集服勤,或意圖避免平時演訓召集服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內政部役政署認為,修法將有效杜絕逃避召集的行為,役政署將積極配合立院完成修法事宜,以提升替代役備役召集效能。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