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 非公務機關洩個資最高罰千萬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將修法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確立個資監督走向獨立機關化;同時明定若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罰鍰將提高至2萬元至200萬元,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國發會說,為符合去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宣示第13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完成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的意旨,並為解決目前個資法分散式管理下之實務監管問題,且與歐、日、韓等國際趨勢接軌,以及符合各界之期待,行政院積極推動設置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 資料來源:ˋ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