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三讀 明定未成年禁止師生戀

立法院院會今(28)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考量未成年學生心智發展尚未成熟,三讀條文明定學校師長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若為成年學生,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利用不對等權勢關係發展親密關係,以維護友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

MeToo風潮方興未艾,立法院臨時會加速審議「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今日院會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也是「性平三法」修法中首部完成的法案。

修法重點包含,原性平法適用範圍為公私立各級學校,本次修法為完善教育機關之監督體制,將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警察各級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納入性平法適用範圍。教師、職員、工友、學生定義提升至本法位階,並將實習場域之實習指導人員納入教師定義,且將學生事務創新人員納入職員、工友定義。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