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試辦 彈性育嬰留停 可請單日假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門檻已降至卅天,勞動部長許銘春昨宣布,將試辦更彈性的育嬰留職停薪措施,雇主可讓勞工以「不少於五日期間」請育嬰假,也可單日申請,六月前可望上路試辦,希望由公部門和國營事業帶頭做起,達到示範效果。

許銘春昨天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專題報告「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目前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育嬰留停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但受僱者有少於六個月需求者,得以不低於卅日之期間,向雇主提出申請,並以兩次為限。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