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催生新民怨

二0一六年七月十日國際犯罪組織集團的成員以「八國聯軍」之姿駭入台灣,國際駭客集團指派二十二名外籍嫌犯來台,十五名車手分別在雙北、台中的第一銀行二十二家分行作案,其中包括四十一台ATM盜領共計八三二七萬餘元。當時民眾目擊,有兩名男子走近ATM,但卻不需要提款卡,也不需要輸入任何密碼,在無需接觸ATM的情況下便可領出大把的鈔票,宛如作夢般現金不斷從ATM吐出。警方聯手調查局全力追查這起盜領案,逮獲安德魯、潘可夫、米海爾三人主嫌,追回贓款七七四八萬一一00元。其中拉脫維亞籍主嫌安德魯把一七一七萬餘元贓款藏到北市內湖山區後,逃往宜蘭,他落網後交代贓款藏放處,民眾爭相登山「尋寶」,六十七歲的柯德林在內湖撿到四五四萬贓款,十六小時後才交給警方,但他聲稱是「無意間撿到」,檢方不採信仍依侵佔罪起訴。

上述盜領案聞名國際,該犯罪集團曾在其他國家犯過案,而且都成功的逃過警方的追緝,唯獨在台灣認栽,甚至於連柯德林在內湖撿到四五四萬贓款,警方也找到他違法的證據。警方的效力令人稱奇,事實上是全國密布監視器的貢獻。監視器在台灣發生很大的功效,以前發生車禍時,民眾擔心被傷亡者家屬認定是肇事者,為了保護自己,因而不敢救助,現在大家熱心的救助,因為有監視器幫善心人士洗白。監視器對台灣的治安及社會秩序有很大的貢獻。

不只公設的監視系統對治安及公共秩序的維護有很大的貢獻,私設的監視系統也有很大的幫助,很多車輛裝有行車記錄器,出現行車糾紛時,警方第一步就是調閱行車記錄器,它對維護秩序也有很大的幫助。一般人感到迷惑,有很多國家行車紀錄器並不流行,因為他們沒有將行車紀錄器的資料列為法定的證據,台灣則屬法定證據,因而相當流行。

台灣公設監視系統對治安及社會秩序發揮很大的功能,後來還出現檢舉達人,到處監錄違規事件,對交通秩序有很大的幫助,由檢舉達人幫助交通秩序的維護,本來是相當好的政策,可幫助警力的不足。只是台灣屬弊端王國,很容易出現弊端,檢舉達人就出現嚴重的弊端,為了多領獎金或基於私人恩怨,檢舉變得相當浮濫,加上警方敬業精神不足,未經詳查就開出罰單,當事人認定提出申訴所花的成本比繳罰款還高,因而不提申訴,所以出現邊罵邊繳罰款之畸形現象。

正常的民主國家,只要人民覺得痛苦,就會將怨氣出在執政者身上,即使執政者完全沒有犯錯。檢舉達人由於個人因素所出現浮濫的行為以及警察怠忽職守造成人民的痛苦都與執政者無關,但人民還是將怨氣出在執政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