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防疫紓困條例》受隔離、檢疫者 2年內可申請防疫補償

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明定接受隔離、檢疫者,雇主必須給予「防疫隔離假」;而接受隔離或檢疫的期間,也可在二年內申請「防疫補償」。雇主於員工請假期間給予的薪資,則可以兩倍的金額,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的所得額中減除。

政院在提案說明指出,考量員工基於防疫需要請假係不可歸責於雇主,爰未強制雇主應給付是類員工請假期間之薪資,惟營利事業倘給付者,相關薪資費用可享有租稅優惠。

朝野黨團昨於立院院會討論時,也就外界關注的「防疫照顧假」是否明文入法及給予津貼各有主張,但經表決後並未納入。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