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電動車免徵牌照稅修法 免徵貨物稅也擬延4年

為扶植電動車產業的發展,行政院今天上午召開院會通過財政部提報「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優惠,將再延長4年到2025年12月31日為止,每年估計有1.1萬輛電動車受惠,財政部長蘇建榮進一步表示,財政部也已向行政院提報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課貨物稅的優惠,擬延長4年同樣到2025年12月31日為止,此案正在行政院審議中。

現行「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能機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電動汽機車可享免徵牌照稅優惠至2021年底,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為免稅。

為了扶植我國電動車產業,財政部二度延長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免課牌照稅與免課貨物稅優惠,將減稅優惠從2021年的年底展延至2025年的年底。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