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與星雲大師

日前網路盛傳一篇星雲大師(李國深)所著以「真愛台灣 哭一次吧!」為標題,長達4516字的文章,最重要的是他陳述,「我在台灣住了六十多年,台灣並未承認我是台灣人,反而我周遊世界弘法如美國、澳洲,短暫居住過的城市給了我十多個“榮譽公民”。一直到這幾年,我住過數十年的宜蘭市公所才賞賜給我“榮譽市民”的認可。於此,我也非常感謝了。」

星雲是大師級人物,不過還需要有人開示,屬哪裡人可分成主觀條件及客觀條件,例如台美人取得美國籍,在客觀上當然是美國人,可是主觀上第一代台美人與第二代台美人就不同,第二代台美人認定自己就是美國人,很少人會認定自己是台灣人,可是第一代認定自己「既是美國人也是台灣人」,他們認定美國及台灣都是國家,在主觀意識上兩個都是自己的國家。台美人對國家的認同是由自己來決定,他人難以介入。

在客觀條件方面,星雲是台灣人,因為有台灣國籍,至於主觀條件則由他自己決定,他只認同中國法統,不認同台灣,當然不能成為台灣人,這是他自己決定,將它賴給別人,真的有失大師風格。他在國外的城市獲得「榮譽公民」,就是在客觀條件他不是當地的市民,在宜蘭獲得「榮譽市民」就是在客觀條件上他的戶籍不在宜蘭。

屬哪裡人的客觀及主觀條件,以廖中山來比較最為清楚,在客觀條件方面,廖中山及星雲都有台灣國籍,當然都是台灣人,然而在主觀條件上就有很大的差別,星雲不認同台灣,當然不是台灣人,這是他自己決定的,他人不能代勞,只是星雲怪在別人身上,相當不厚道。廖中山認同台灣,當然是台灣人,這也是由他自己決定的。

無論來自何方,只要認同台灣,願意當台灣人者,都會受到台灣人的敬重,尤其是由對岸來台而能認同台灣的人。廖中山辭世時,高雄民眾要筆者帶領他們來台北參加廖中山的告別式,筆者領隊,竟然沒花一毛錢,遊覽車費及餐費都有人捐獻。到了現場,發現告別式的場地太小,由高雄來的朋友只能站在場外。政商名流有能力租到大場地,但不可能讓毫無關係的人主動到場參加告別式。

由對岸遷居台灣者,有不少人不認同台灣,因為他們存有強烈的中國「法統思想」,不可能認同台灣,可是他們又不願意「葉落歸根」,回歸祖國,在台灣扮演無根的浮萍,這都是由他們自己的決定,但像星雲一樣,自己不願意當台灣人卻怪別人,以前倒沒發生過。

在客觀條件方面,廖中山及星雲都取得台灣國籍,所以都是台灣人,可是在主觀條件方面,廖中山不只認定自己是台灣人,且積極捍衛台灣,當然是台灣人,星雲不認同台灣,且認定自己是中國人,當然不是台灣人。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會會長)